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因未评上先进动手打伤局长

2012年12月06日 16:05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每年年底,每个单位都会评选先进,12月4日,在霍城县清水河镇北京西路一家单位,却因评选先进一事发生了一件让人意外的事——一名职工因自己未评上先进,竟然动手打伤了局长。

  当日早上11时许,49岁的职工张某得知自己没被评上先进,心里很不平衡。想着自己在单位工作了这么多年,一次也没有被评为先进,张某越想越气,决定找领导去讨个说法。

  张某气冲冲地来到了女局长刘某的办公室,一进办公室就大声喊道:“我干工作这么多年了,单位年年评先进,为什么我连一次也没有评上过,这也太不公平了!”

  局长刘某让张某先冷静一下,然后表示,每个职工都很辛苦,但是评选上先进的那几位是工作更为突出、优秀的。而张某对这个说法不认可,认为自己就应该当先进。

  “先进是大家评出来的,如果大家知道你来要先进,今后我们的工作还怎么开展。”局长刘某说道。

  可张某一句话也听不进去,两个人言语不和争吵起来。

  随后,张某拿起桌上的烟灰缸朝局长刘某头部砸去,顿时局长的头面部鲜血四溅,烟灰缸也掉在地上碎了。张某又走到局长面前,扇了其一巴掌,还拿起茶几上的花瓶向局长砸去,花瓶砸在了墙上应声而碎。

  隔壁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听到声音后,赶来将张某拉开,并将局长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后经医院诊断,局长刘某的“头面部砸伤、面部等处裂伤”。

  霍城县公安局清水河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张某行政拘留8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新疆都市报 记者姜岚 通讯员任斐报道)

【编辑:陈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