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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男子虚构生意骗同学170万 称为寻求平等感

2012年12月25日 2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波12月25日电 (记者 何蒋勇)眼见同学都开着奔驰过上好日子,内心也想和他们一样“平等”,就编织了一个个谎言,最后谎言破了,梦也醒了。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9岁的薛某系宁海人,原本在宁海一家油库上班做化验员。平时收入不高,花费却厉害,时常打麻将,高消费。薛某父亲在当地做捕鱼生意,考虑到儿子需要用车,2010年,薛某父亲交给薛某5万元钱让其买车。然而,这笔钱很快就被薛某打麻将花光了。

  薛某觉得无法向家里交待,便开始盘算着如何能赚些钱买车。2010年6月的一天,薛某来到在当地装潢市场开专卖店的老同学吕某处,和店内的另一个老同学陈某开始闲聊。吕某开玩笑说起,你一个上班族怎么有这么多钱打这么大的麻将。薛某立即表示自己现在正在做柴油生意,将柴油卖到个人加油站或者厂里,利润相当于一角多的利息。陈某表示,既然这么好的生意,别人为什么不做。薛某称,这个生意只有他能做,因为他有一本化验证,当地就只有他一个人有。

  这下两个老同学都相信了,还答应投资。7月初,三人商定,吕某投资20万元,陈某投资5万元,薛某投资5万元。到了8月中旬,薛某和几个老同学在一家咖啡店吃饭,中途,薛某当场交给陈某6千余元、吕某1万余元分红。

  到了10月初,老同学处投资进来的钱很快被薛某吃光、用光了,薛某动起脑筋想继续骗钱来圆这个谎。薛某对吕某等人称,由于油塘资金短缺,需要周转,大概60万元,年底钱就不再分红,直接将利润纳入继续投资。吕某和其他一些同学便继续进行了投资。

  2011年1月,徐某拿着大家投资进来的钱买了一辆陆虎车,并给大家进行了分红。之后,徐某以需要租油管等理由让大家继续投资。然而到了2011年4月,薛某发现如果继续分红,钱就所剩不多了。于是找了借口称,他的叔叔将其货款挪用了,要迟些时候才能拿到钱。由于薛某迟迟不分红,吕某等人开始怀疑,而薛某则以各种理由开始推脱。到了2011年8月,薛某无法还钱便逃走了。同年11月,吕某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期间,薛某实际共诈骗金额170余万元。

  2012年5月,正在宁波一家电器公司打工的薛某被民警抓获。

  庭审过程中,薛某表示,一开始自己只是为了能还上欠别人的债务和家人给的购车款,后来就越陷越深,欲望也越来越大,不断骗钱来满足自己虚荣心,想和同学一样“平等”,一样开名车。而所谓的那本化验证,其实是自己以前在油库上班时考出来的,只是化验油品质量的一种资格,而且只能在油库使用,对外是没什么用的。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薛某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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