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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拘禁发展到伤害致死 高利贷滋生刑案暴力度升级

2013年01月23日 13:3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今天(22日)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自2010年以来,该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因高利贷引发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高达62起78人,犯罪类型从以往的故意伤害等人身伤害类案件逐步发展到诈骗等侵财类案件。

  据浦口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吕洁介绍,近3年来,该院受理的“讨债型”暴力犯罪案件占到高利贷引发刑事案件总数的近70%,而今年以来,案件类型从常见的非法拘禁、故意轻伤害案件,逐步发展到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暴力程度不断升级。

  “高利贷成为滋生非法集资、赌博等涉众型犯罪案件的温床。借高利贷者为偿还债务,常常会扩大借贷范围和规模,最终演变成集资、诈骗等犯罪,引发群体性事件。”吕洁告诉记者。

  浦口区检察院调研发现,高利贷引发诈骗等侵财类犯罪案件逐年增多。有人为了偿还高利贷,诈骗他人钱财;有人办理多家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2012年以来,该院办理的12起信用卡诈骗案中,6起案件系因犯罪嫌疑人欠高利贷无力偿还引发。而在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多起开设赌场案件中,高额赌资多是来源于高利贷,涉赌型高利贷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民间资金暗流涌动,但又缺乏良好的投资渠道,部分群众难抵高回报诱惑,极易为放高利贷者提供资金。”一位银行从业人员说。

  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翟建明建议,司法机关要合理、明确界定民间金融与高利贷、民间金融与非法金融之间的界限,坚决取缔高利贷与非法金融,对一些具有创新性质的非正规金融市场的活动给予引导、监督和支持,使其合法化。(记者丁国锋见习记者马超 通讯员肖水金)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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