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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康尚无任何亲属探视 自称有10子女

2013年03月01日 10:3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他罪有应得,血债当然要血偿,判多少次死刑也抹不平我们心里的伤痛。”得知双手沾满自己亲人鲜血的糯康3月1日即将被执行死刑,湄公河“10·5”惨案中遇害中国船员的家属几乎都这样说。

  糯康,这个曾经横行“金三角”、无恶不作的大毒枭,生命已进入倒计时。而他的得力干将———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3人的命运与他如出一辙。

  为何对糯康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他生命的最后一天将如何度过?2月28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办理此案的专案组民警、法官、检察官和律师。

  注射执行死刑彰显司法文明

  2012年12月26日终审判决宣告的一刻,糯康已经知道自己必死无疑。但他并不清楚究竟会在哪一天被执行死刑。

  尽管杀人如同捏死一只蚂蚁、被犯罪组织成员称为“教父”,糯康仍然十分怕死。

  早在一审开庭时,面对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的大量证据,糯康当场认罪,多次表示“我错了”,并主动提出自己有3000万泰铢(约合600万元人民币)可以赔偿给被害人家属,只求保命。

  然而,一审判决令糯康十分失望。“10·5”案二审出庭检察官、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殷灵透露,“对于死刑判决,糯康内心是恐惧的,表面上表现出不能接受,并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然而,糯康苦苦等来的二审判决仍然是死刑。

  糯康案一审审判长、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晏晖表示,公诉机关对糯康犯罪集团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糯康等4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均应依法予以严惩。作出死刑判决,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2013年2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4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并于2月24日将死刑复核裁定向4名被告人进行了送达。

  负责送达死刑复核裁定书的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杨晓萍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时说,糯康表现得还算镇定,但反复说,“自己有赔偿,有认罪表现,应该受到宽大处理。”而同案的扎西卡则比较紧张,表现得很害怕,认为自己“罪不至死”。

  此后的这段时间,据和糯康聊过天的翻译人员透露,糯康心理状态比较平稳,没有出现任何异常情况。

  糯康将在3月1日被执行死刑的消息发布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蔡顺斌随即透露,法院将采用注射方式对糯康等4名罪犯执行死刑。

  “我们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探索注射方式执行死刑。”蔡顺斌说,这种方式更能彰显司法文明,因此决定对糯康等人也采取注射执行。执行完毕后,会将4名罪犯的遗体火化,并将骨灰、遗书及遗物等移交给其近亲属或所在国驻昆明领事馆。

  生命最后数小时冷冷清清

  按照有关规定,域外罪犯执行死刑,要照会其所在国领事馆,并联系其近亲属询问是否需要会见。

  蔡顺斌介绍,目前法院已按涉外程序及时通知了泰国、缅甸两国驻昆明领事馆对各罪犯进行会见,并通过领事馆联系了部分罪犯的近亲属安排探视,保障了他们所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据了解,就在今天上午,桑康·乍萨和依莱都顺利会见了自己的亲属。但是,昔日威风八面的糯康在生命最后的数小时却过得冷冷清清:没有任何近亲属探视他。

  “之所以无亲属会见糯康是因为法院尚未接到其近亲属的书面申请。”杨晓萍表示,2月24日向4名被告人送达死刑复核裁定的同时,即告诉他们可以联系会见自己的近亲属。“糯康当时提出想见一见自己的子女。据他说有10个子女,但是他又记不清电话号码。”

  杨晓萍解释说,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死刑前,罪犯如果要会见近亲属有两个渠道:一是自己提出要见哪名近亲属,这种情况需要其提供亲属的详细姓名、家庭住址和电话;二是需要有近亲属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检察官临场监督死刑执行

  据介绍,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检察机关将派员对糯康等4名罪犯执行死刑时进行临场监督。

  “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由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负责。”糯康案一审公诉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邓水云告诉记者,检察院收到同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临场监督通知后,应当查明同级人民法院是否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或者作出的死刑判决、裁定和执行死刑的命令。

  他介绍说,临场监督执行死刑的检察人员应当依法监督执行死刑的场所、方法和执行死刑的活动是否合法。“如果发现法院在执行死刑活动中有侵犯被执行死刑罪犯的人身权、财产权或者其近亲属、继承人合法权利等违法情形的,监督人员将依法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 李娜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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