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全国法院五年审案5600多万件 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

2013年03月05日 16:0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年来,最高法受理案件50773件,审结49863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174%和19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5610.5万件,审结、执结5525.9万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29.3%和29.8%。五年来,全国法院各类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直在98%以上;2012年各类案件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为91.2%,二审后达到99.4%。

  每年办案1100多万件,审判管理日益显现其重要性。在2010年8月召开的“全国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第一次系统提出审判管理的基本理论框架。至2012年9月,全国31个高级人民法院以及2601个中级、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了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集中管理、主动管理、专门管理的优势日渐凸显。特别是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的业务网络基本建成,以审判信息管理和司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各类应用全面推进,“案件底数清、审理情况明、各个环节看得见、出了问题管得住”,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作用日益彰显。

  “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

  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法律底线之上,一切皆可公开”。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五年间,司法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司法公开的方式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机制不断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规则,消除公众的知情障碍。在各地法院,旁听人员通过安检,领取旁听证即可进入法庭自由旁听。

  裁判文书不说理、不讲理,一直饱受诟病。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裁判文书要充分表述当事人诉辩意见、证据采信理由以及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的推理与解释过程,做到说理公开。

  阳光下的司法更加有公信力。各级法院普遍实行开放日制度,大力拓展民意沟通的对象和渠道。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微博法院、网评法院……一系列网络新技术在司法公开中大展身手。

  “上法院网站竟然可以像在家看电视一样看庭审直播,真是太先进了!”一位网民在法院“庭审直播”栏目留言。

  2009年5月实行新闻发布会例会制度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7次;“中国法院网”已为全国四级法院开通专用于民意沟通的电子信箱,办理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共13批次。

  有评论认为,司法公开是自信的表现,是光明正大的表现。它让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得到提升,让人民群众离法院更近,对法院更加放心,更加信任。

  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监督,是正确行使审判权的保障。

  五年间,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认真负责地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认真做好专项报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其他事项3500多件。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不断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总数由5.7万人增加到8.5万人,参审案件368万余件。

  王胜俊说,要力争做到三个充分理解:

  ——充分理解当事人对所涉案件的关切,以良好的作风和极大的耐心,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将辨法析理等工作贯穿审判全过程,确保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

  ——充分理解社会和媒体对一些热点案件的关切,以认真负责和真诚谦和的态度加强与社会的沟通,适时公布案件真相,充分阐述裁判理由,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充分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认真向群众反馈工作整改情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心和信任。

  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密切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筑牢廉洁基石,确保司法公正

  2008年10月28日,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纸免职决定震惊中国司法界:免去黄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黄松有因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被“双规”审查。这是一声响亮的惊雷,也是一声沉闷的警钟。这虽然只是极个别法官的问题,但放在时代的大背景下审视,也绝非偶然。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既给人民法院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考验。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司法廉洁正在经受着严峻的考验,要坚持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司法公正。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系列廉政规章与制度:监察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司法巡查制度、廉政监察员制度等等,推动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五个严禁”,违者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一律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绝不允许网开一面,绝不允许姑息养奸!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一些地方法院利用司法职权乱收费、乱拉赞助和坐支挪用涉案款物等问题,组织集中开展了对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制度,坚决遏制“请托说情”之风对办案工作的干扰;建立法官任职回避制度,明确要求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必须实行“单方退出”;推行审务督察,开展明察暗访,对损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法院干警的职务行为,防止法院干警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出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全面构建符合审判规律、具有法院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有严密的制度,更要有严格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等文件,确保法官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3年2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记者孙莹)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