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女孩辞工丰胸求"二次发育" 投资10万无果
80后女孩小燕(化名)通过网络和电视广告听信某美容院的美容产品和服务有丰胸作用,遂投入10多万元进行美胸塑造工程,可持续一年多未见效果。小燕一怒之下将美容院告上法庭。近日,经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调解,小燕和美容院老板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美容院退款6.5万元给小燕。
20岁出头的小燕是个爱美的女孩,一直对自己的身材不甚满意,认为自己的上围不够丰满。2010年,通过网络和电视广告,小燕听说长安镇某美容美体机构旗下的丰胸产品和美胸服务能够让女性在短时间内实现胸部的“第二次发育”,便致电该美容院进行咨询。
在听完美容师一番热情介绍后,小燕以为找到变美之路,随即和美容院签订美体服务合同。此后,小燕每天都按照美容院特别定制的餐单进食,并频频出入美容院,进行相关的丰胸美胸疗程。为让美胸效果更好,小燕甚至辞去工作,以便有更多时间进行美体疗程。
转眼一年时间过去了,小燕先后花去10余万元的美容费,但丰胸的效果却一直不尽人意。小燕说,每次使用完丰胸产品以及进行完疗程后,会短暂感觉到胸部发胀和发热,但一年过去,上围并未发生广告所说奇迹般的变化。
“美容院的广告太骗人了!花去一年时间,投入那么多钱,连工作都辞掉了,没想到换来这样一个结果!”小燕提起此事气愤不已。
2012年4月,小燕向法院状告美容院,要求对方退还隆胸丰乳美容服务费12万余元,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余元、证据保全公证费1500元。
法庭上,当被问及该美容产品的具体名称时,小燕居然一无所知。小燕说,虽然她多次到过美容院接受服务,但一直不清楚所使用的产品的名称、品牌以及成分,也从未拿到产品,因为美容院声称其产品涉及商业秘密,不允许顾客带走。
法院经调查发现,该美容院只是小燕在网络和电视上看到的某美容美体机构的加盟店,而且该美容院只是借用某美容美体机构的商号,其实际为小燕使用的产品也并非上述某美容美体机构旗下的丰胸产品。
经过法院的调解,小燕和美容院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美容院退还小燕美容美体服务费6.5万元。(记者/黄少宏 通讯员/黄彩华 卢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