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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制定陪审员法 让更多群众了解并参与陪审

2013年03月18日 11:0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党的十八大把‘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之一,这次参会我也就扩大司法民主提了份专门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元市副市长赵爱武对司法民主特别关注。

  “人民陪审制度是司法民主、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但实践中陪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并不高,陪审员的来源和产生未体现出广泛的人民性,陪审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十分充分。”赵爱武告诉记者,两会前夕,她与相关人士专门就市人民陪审工作作了专题研究,还对广元市两级法院人民陪审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赵爱武说:“广元市两级法院共有法官343名,人民陪审员217名。2012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率达到81.5%,反映出在法院内部人民陪审工作还是做得比较扎实的,但人民陪审员与审判员有什么区别?在案件审理中起什么作用?陪审员又是怎样产生的?这些基础的陪审常识,社会公众甚至新闻媒体并不了解,对陪审制度的适用原则、法院陪审工作的启动模式、程序、陪审员的职责、权利、义务等系列工作更不清楚。”

  “民主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来实现,但更要将实现的载体让人民群众看见、感知、参与和评价。”赵爱武说,“由于对陪审制度的不了解,人民群众对作为实现其参与行使司法权、监督审判权的陪审工作并不关心,所以陪审职能作用的发挥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据了解,今年两会上,赵爱武就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三点建议:第一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工作的立法,将现行散见于三大诉讼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决定》中有关人民陪审工作的规定进行统一和规范,制定专门的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加强对人民陪审工作的宣传,提高社会群众对陪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度;第三,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遴选、管理和培训,将真正有能力、有时间、有责任感、热心审判工作的人员充实到陪审员队伍中来。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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