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开发商租地盖“空中楼阁” 被控诈骗7000多万

2013年03月20日 14:47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昨日,联盟1号的头号嫌犯、开发商郭闽英坐上了被告席。

  去年,导报记者率先报道了开发商郭闽英卷款潜逃一事。昨天,开庭后案情渐渐明朗。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郭闽英等人涉嫌诈骗7200多万元。另外,郭闽英以资金周转为名,总共向46人借款1亿多元。

  但郭闽英为自己辩解说,她并非诈骗,如果不是被关起来,她能把钱还给购房者。同时,郭闽英还否认自己公开售房,称“我都是在家里卖房,卖的都是自家的亲朋好友”。

  拿着出租地盖楼卖

  郭闽英卷款门一案,关键在于,她拿到的土地只是租来的,而且,租地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能盖楼出售。但是,她还是在这块地上盖起了不属于自己的 “空中楼阁”。

  检察机关在庭审中指出,2009年9月,厦门城市联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开竞标中取得了某部队位于东浦路的一块地。中标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联盟公司享有这块土地的承租权,年限为30年。在这份合同中,双方还明确约定,联盟公司可以新建建筑物、进行出租,但严禁将房屋进行出售或转让。

  2010年的上半年,部队方发现联盟公司部分股东有销售及转让 “联盟一号”房屋使用权的苗头,约谈了联盟公司。但是到了2010年的下半年,部队方发现郭闽英等人无视他们的提醒,要求其停止销售行为。但是郭闽英、王渊明等人还是公开销售“联盟一号”的房产。

  在售楼过程中,郭闽英、赵磊向购房者介绍“联盟一号”情况,谎称取得了50年的使用权,并和购房者签订了合同。据统计,郭闽英等人先后参与诈骗179起196人,共计骗取他人款项7200余万元。

  郭闽英为同伙担责

  虽然都已经坐在被告席上了,但是,郭闽英仍然对同伙很“肝胆”。她向法官作证说,同伙赵磊的一些行为都是受她指使的,“他只是帮我做事而已”。

  根据检察院的起诉书中表述,在售房过程中,赵磊按照郭闽英的安排,负责保管公司合同收款、收据,并在空白的合同上盖章,收取购房预付款或定金。同时,他还根据郭闽英的指示,将钱汇入到郭闽英的公司或账户。

  庭审现场,在听到这部分内容时,郭闽英的反应很干脆:“是,这些都是我让他(指赵磊)做的,他只是帮我做事而已。”

  赵磊也为自己辩解说,他没有参与诈骗,还说自己只是郭闽英的“司机”,很多事都不知情。

  多位受害者质疑说,郭闽英为什么要如此袒护赵磊?受害者王玲(化名)说:“当初买房时,郭闽英向我介绍赵磊是财务总监。出事后,赵磊摇身一变成了最底层的司机。”王玲说。

  昨日的庭审现场,不少当事人都赶过来旁听,大家凑在一起讨论最多的,就是投进去的钱到底还能不能追回来,能追多少回来?(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房舒)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