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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矿工身染尘肺病 房山法院为其拿到赔偿款

2013年03月20日 15:2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9时30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法庭内挤满了人,他们是刚从河北、四川、重庆赶来的16名尘肺病矿工。经过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张海等16名患上职业病的农民工终于拿到了120万元赔偿款。

  “张法官,谢谢您!如果拿不回这钱,我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了。我们全家都应该谢谢您啊!”来自河北保定的农民赵铭手捧着法官现场发放的8万多元钱,边说边向房山法院执行二庭法官张胜利鞠了一躬。

  不到一小时,执行法官助理李雪梅就带着16名农民工办完了领款手续。

  “张法官,谢谢您!这是我们大伙儿给您的!”重庆农民王强举起一面锦旗,走到张胜利面前。锦旗上写着“执法如山,铁面无私”,张法官笑了笑,“只要给你们拿回钱,我就心安了,其他的不重要。”朴实的一句话竟让王强鼻子一酸。

  据了解,这16名矿工因长时间的矿井作业,患上了尘肺一期职业病,而煤矿因政策整顿关闭的消息对他们来说无疑又是一个噩耗。于是,张海等16名矿工一边养病一边寻求法律途径进行救济。他们的维权路经历了仲裁、一审、二审,最终判决:煤矿与张海等16人解除劳动关系;分别支付16名矿工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8万余元,案款共计120余万元。

  2011年12月27日,张海等16名矿工向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该案的张胜利法官在接到案子后,立即研究卷宗,研究执行策略。在掌握了案件详情后,立即投入为16名矿工维权的执行路。自2012年1月5日开始,张胜利多次到煤矿矿区等地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历时一年,历尽波折,120万元赔偿款终于执行到位。

  张胜利法官说,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被执行人在深山中,有时候一去就得一天,开车还不能直接到达目的地,需要下车爬两公里山路才能到。在此,他也提醒井下作业人员工作时要加强自我防护,提高法律意识,如果不幸患上职业病,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赵艳艳。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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