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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雇凶将小三毁容 获刑5年赔偿5万

2013年04月02日 13:0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了教训抢走丈夫的“小三”,原配妻子温某雇人殴打对方,并划割其面部、颈部以及双手,致使“小三”容貌毁损,面部疤痕长度累计达12厘米。昨日,温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近日被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外,两名帮凶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均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分别获缓刑3年6个月至4年不等。

  据检方指控,因怀疑丈夫谭某与发廊店女老板杨某有婚外情,温某便让其外甥帮忙找人教训杨某。2007年7月6日晚上11点左右,受雇的谢某等人来到杨某的发廊。将杨某拖进发廊厕所,按于粪坑处殴打,此后,谢某等人用刀具划伤杨某脸部、左耳、颈部以及双手,将其毁容,之后几人逃离了现场。经法医鉴定,杨某面部疤痕长度累计达12厘米。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温某有期徒刑5年,并赔偿杨某5万余元。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徐文军认为,婚姻问题是夫妻两人之间的问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诉诸法律,或者向相关部门反映等正当渠道,而不应该采用暴力手段牵连第三者,否则将为此附上法律责任,得不偿失。(记者 章程 实习生 张济科 通讯员 天检宣)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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