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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自住房屋被人网上出租 报案后警方未予立案

2013年04月02日 15:04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南昌市民曾先生近期遇到一件蹊跷事,自己所住的房屋竟然被人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求租者的“骚扰”电话从早到晚响个不停,严重影响家人的正常生活。曾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又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未予立案。让曾先生很是无奈。

  自住房屋“被”人网上出租

  “我的房屋信息被别人贴在网上,天天有人打电话询问房子是否出租,有时候半夜三更都有电话打来,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1日,按照曾先生的描述,记者在两个相关网站上,的确找到了曾先生所住房屋的出租信息,发布时间为3月21日。两个出租信息的内容并不是完全一样的,也与曾先生的房屋真实信息不同,但留下的联系人却是曾先生全名,联系方式则是曾先生家的座机号。

  曾先生告诉记者,该房屋目前系家人居住,从未想过要出租。遭到电话骚扰后,曾先生曾致电相关网要求删除房屋出租信息。可是3月23日,又一则房屋出租信息再次被贴出来。无奈,曾先生来到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报案,但因证据不足,该分局未予立案。曾先生认为,网监完全可以查出信息发布者的网络IP地址,以此为证据立案。但该分局网监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房屋出租信息不在该支队受理范围内。

  可申请调查IP地址

  那么,如果市民于遇上像曾先生这样的事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日,记者了解到,我省高院在2011年曾出台《关于网络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创造性地设置了以网络的IP地址或网络名称作为被告的预立案程序,原告可申请法院调查被告身份的相关信息,可查实被告真实身份信息的正式立案审理,无法查明的则不予受理。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10家基层法院可受理此类案件。曾先生可前往高新区法院提请诉讼。

  “同时,如果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可事先联系网络公司,申诉所登信息并非本人发布,要求网络公司进行核实并删除该信息。”江西郎秋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林表示,如果网络公司不予理睬或者未经核实再次发布消息,发布信息者和网络公司的行为都构成了侵权。受害人可将网络公司告上法庭。(信息日报 记者 袁思东)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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