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逃债伪造千万元借条 虚假诉讼获刑
2013年04月02日 16:0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欠人钱财被告到法院,法院要拍卖房子抵债。为减少损失,伪造上千万元借条,让人提起虚假诉讼。经浙江省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分别判处黄乾康、付丽萍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二年。
付丽萍好赌博,欠了几百万元外债。2008年,债权人纷纷向法院起诉,要求黄乾康、付丽萍夫妻俩偿还债务。债权人胜诉。判决生效后,法院要拍卖黄乾康、付丽萍的房产。2008年5月,付丽萍找到朋友徐某,让徐某帮忙提起虚假诉讼。付丽萍给徐某一口气写了三张借条,共计“借款”110万元,约定利息是1.5分(月利率1.5%)。几天后,徐某就按付丽萍的指示,将借条等起诉材料上交给法院,提起了一次虚假诉讼。之后,徐某意料之中地拿到了执行款,并将钱款如数交给了付丽萍。
按照这样的方法,黄乾康、付丽萍还找来毛某、张某等九人,共伪造借款1105万元,稀释了债务,致使王某、董某等真正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金吟吟)
【编辑:张培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