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小两口婚前约定谁先提离婚需赔偿 法院不支持

2013年04月08日 13:3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小两口婚前口头相约谁先提出离婚,谁赔偿对方2万元。针对这笔赔偿费该不该兑现,两人闹上了瑶海区人民法院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法院最终判决两人离婚,但对2万元的离婚赔偿不予支持。

  小刘和小李都是1990年出生,肥东人。2011年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去年9月,两人领取结婚证。然而领证后,双方矛盾不断。小刘不愿再继续无休止地争吵和谈判,提出和妻子小李离婚。

  “谁提出离婚,谁赔偿对方2万元。”小李认为双方对此有过口头约定,小刘应该兑现承诺,小刘却予以拒绝。为此,双方闹上了法庭。小李回忆称,领证当天她说过既然结婚就不轻易离婚,谁提出离婚,谁赔偿对方2万元,当时小刘并未表态,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口头答应了这一条件。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提出赔偿2万元问题,小刘在法庭上称并未答应这一要求,因此难以说明该行为是小刘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李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明确作出该约定,故该约定无证据证明已成立。法院判决准许两人离婚,对于2万元的离婚赔偿不予支持。(新安晚报 钱梦娜、李国珍)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