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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贼难防:女子现金首饰遭窃 原是妹夫“伸手”

2013年05月20日 10:34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参与互动(0)

  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家住海曙区的方女士,苦于租房内找不到安全的藏钱财之所,就把现金和金银首饰藏在了她认为比较安全的阳台一堆木头后面,结果还是被人偷了。谁能料到,伸“贼手”的竟是自己的妹夫。

  去年7月的一天,方女士和男友王先生闹矛盾,就找来自己的妹妹小方和妹夫刘某一起商量。过了一会,两姐妹起身离开,留下刘某一个人呆在方女士暂住处。妹夫刘某今年26岁,是湖北人。不设防的方女士根本没想到妹夫知晓她的藏金处,更想不到妹夫会起贼心。

  原来有一次,刘某为了充门面,曾经向方女士借过一条项链。他看到方女士去了一趟阳台后就拿着项链进来,猜测首饰应该放在阳台某处。趁着屋里只有他一个人,刘某迅速搜索阳台,结果发现那堆木头里藏着7000多元现金和一包首饰,里面有11个挂件、5枚戒指、3条项链、2个耳钉、1个手镯,都是千足金或铂金的。

  当天晚上,方女士就发现藏在木头堆里的钱和首饰不见了。通知妹妹和妹夫后,妹夫刘某还假装帮她一起寻找。为了让自己洗脱嫌疑,刘某还嫁祸于方女士的男友,说他之前曾看到方女士男友王先生的车子从附近开过。

  由于方女士和王先生正闹矛盾,而藏金地除了自己外就只有王先生知道,她马上把怀疑对象锁定为王先生,并一个电话打过去将王先生一顿臭骂,弄得对方一头雾水。

  最终方女士报了警。警方勘验现场遗留的痕迹后,把疑点指向了刘某。经问询后,刘某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

  经鉴定,光是刘某偷的那22件首饰就价值3.8万余元。近日,海曙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黄丽娟 李义山 陈静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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