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用社主任强奸女舞伴 办案警察诱使受害人翻供

2013年05月20日 12:43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借与舞伴在KTV包间跳舞之机,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将舞伴拉到卫生间里奸淫。5月3日,经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志勇,被卧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3月8日,时任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社主任的被告人王志勇,经朋友李某等人邀请,在该市钻石KTV房间跳舞时,见朋友邀请的女友陈某年轻漂亮,顾起邪念。便主动邀其跳舞,跳至卫生间门口时,强行将陈某拉入KTV房间内的卫生间里,将门反锁。不顾陈某的强烈反抗和哭求,对陈某搂抱、抚摸,并将其按倒在卫生间的洗手台上,实施了奸淫。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还威胁受害人,说他有权有势,不准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不许伤害他的名声和面子,否则后果自己想。事情发生后,被害人报了警,犯罪嫌疑人王志勇被抓获。

  此案在办理过程中,因一名民警和一名检察工作人员涉嫌诱使受害人翻供,目前被批准逮捕。(大河网记者生俊东 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 通讯员 胡建华 张冠宇)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