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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差评师组团行动要挟索钱财 12人被公诉

2013年05月28日 10:3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职业”差评师组团行动要挟索钱财12人被公诉
警方调取的证据材料

  “组团”拍下网店低价商品,以给差评、投诉相要挟,向卖家索要钱财。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将杨桂林、黄胜等12名“恶意差评师”提起公诉。据悉,这是全国首例被提起公诉的“恶意差评师”案。

  淘宝店家碰上恶意差评师

  2012年6月14日23时许,在淘宝网开网店的方先生发现订单消息存在异常,同时有11个买家拍下店里卖的赠品棉签,价格为5毛钱,并全部要求卖家包邮。方先生立即通过阿里旺旺(网上商务沟通软件)与买家联系,但这些买家已将电脑设置成自动回复,并留下一个QQ号码。

  方先生意识到自己遇到了“恶意差评师”。

  据浙江淘宝软件有限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在网购过程中,买家如果对商品或服务不满意,可以给出负面评价,即所谓差评。差评会导致店铺好评率下降,差评过多则会影响普通买家的直观感受,降低交易额,并且好评率在97%以下的店铺将无法参与淘宝网组织的活动;店铺被投诉一旦成立将会被扣分,相应的分数会影响到店铺的经营,最严重的可能导致店铺被封。

  恶意差评师就是一群专门以给差评、投诉相要挟,向网店卖家敲诈钱财的人。

  “我加了这个QQ号后与对方联系,问需要多少钱可以解决,对方说退一个订单50元。经过讨价还价,我给了他300元,钱打过去之后,拍货的人就陆续退单了。”方先生说。

  与方先生有类似遭遇的网络店家还有不少。

  因“好玩”参与恶意差评

  据该案犯罪嫌疑人杨桂林供述,他在差评网上读了一个关于差评师的公告后,便有了做差评师的念头,“我不是为了这些钱,就是觉得挺好玩的。”

  随后,他通过QQ找到了一个叫做“差评师”的群,和群里的人聊天后,群组成员让他提供支付宝账号,安排他负责“谈判”。

  “群里的成员先各自到淘宝网上搜索要拍的商品,找到后发链接给大家,大家一起去拍该商品。我们搜索的都是店里的低价商品,价值1元左右并包邮,只有买家买店里别的商品时,才能以这样的低价一起购买。如果单独买下这个商品还包邮,卖家就会亏本。所以我们拍下商品后,卖家会主动联系,我们便通过阿里旺旺给卖家留一个QQ号码,这个QQ号就是我们的‘谈判者’,会以卖家发货给差评、不发货就投诉为由进行敲诈。”杨桂林说。

  黄胜则是在YY平台(即时语音聊天工具)收到一条语音,让他到一个YY房间里去。进入房间,有人在讲如何做差评师,于是黄胜便加入进来。每次敲诈成功后能分到10元钱左右,总共拿到约200元钱。

  2012年5月底至6月,杨桂林、黄胜等人在淘宝网上利用QQ、YY等聊天工具,经事先串通,聚集在一起冒充买家在淘宝上专门挑选低价包邮商品一齐拍下,然后以给所拍物品差评相要挟,敲诈卖家钱财。至案发时,杨桂林、黄胜等人用多个淘宝账户先后敲诈南京、上海、北京、金华、杭州等地卖家14人,涉及金额2900余元。

  办案中遭遇诸多难题

  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田晶告诉记者,在查办恶意差评师案件中,遇到了很多难题。

  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存在困难。由于犯罪嫌疑人都是通过QQ群、YY群等网络聊天工具聚集在一起,互相之间并不认识,不能指认同伙。办案人员只能通过犯罪嫌疑人聊天的QQ群或YY群确定有多少人参与。但由于QQ号不是实名的,可能存在几个人使用同一个QQ号的情况,锁定犯罪嫌疑人存在很大困难。

  犯罪嫌疑人参与多少起案件也很难确定。正常的淘宝买家开通唯一一个账号使用,但在这个犯罪团伙中,成员注册了多个账号,成员之间还会交叉使用账号,而且买家不需要实名,只要下了单、把地址填好就可以交易,因此很难确定涉案人员的真实身份。此外,犯罪嫌疑人拍商品的账号是固定的,但其账号可能不止一个,也不只是他一个人在使用,取证难度很大。

  据田晶介绍,办案中,公安机关需要向被害人了解被敲诈勒索的过程,以及付给对方的钱数和付款方式,但由于涉及此案的卖家分散在全国各地,取证面很广,还需要支付宝公司、淘宝公司提供网络技术层面的证据。

  “虽然此案的涉案金额不大,但犯罪嫌疑人是多次进行敲诈。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都可以定罪量刑。这些差评师不是急需大笔钱财的人,他们只是觉得这样赚钱很容易,有人还认为是‘好玩’,甚至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田晶说。(史绍丹 张雯)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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