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以需要同性卖淫为名 七人施抢劫分别获刑

2013年06月17日 15:3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高某、车某、朱某等7名20岁左右的无业人员以需要同性卖淫服务为名,专门在酒店采用暴力抢劫男性。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终审裁定驳回高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高某等7人12年到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

  去年7月间,车某、朱某经预谋后,伙同高某等人以需要同性卖淫服务为名,先后5次将5名被害人骗至本市朝阳区一连锁酒店房间内,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被害人苹果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共计价值5.4万余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高某不服,上诉到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通讯员 宿雪莹)

【编辑:王珊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