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学员酒后练车 师徒均被拘2个月

2013年06月18日 14:1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醉驾早已入刑,但驾校教练竟和学员一道喝酒,然后继续上路练车,这恐怕很多人都不敢相信。而新都某驾校的教练高林便和学员趁中午休息间隙,喝了白酒又喝啤酒。随后两人继续上路练车,并导致擦刮。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新都法院获悉,教练高林和他的学员均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
  去年9月11日,高林和学生杨利民在新都区石板滩附近练习路考科目。午饭期间,杨利民叫了一桌好菜,并点了一斤白酒。很快一斤白酒就被两人喝下了肚。杨利民怕老师没尽兴,又要了两瓶啤酒,两人再次喝个干净。
  师徒二人在车上睡到当晚7点半。觉得酒劲已过,高林让杨利民继续上路。
  但行至成青快速通道绕城路口一处红绿灯时,杨利民驾驶教练车歪歪斜斜地撞上了前方一辆等待红绿灯的轿车,并导致4车连环追尾。经检测,师徒二人血液中乙醇浓度均超标。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利民尚未取得驾驶资格并明知自己饮酒依然驾驶机动车辆,危害到公共安全,且案发时血液里乙醇浓度已超过法定醉酒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而高林身为驾校教练,对教练车的安全行驶理应有更多的掌控权利和注意义务,在明知学员醉酒情况下,不但未加以阻止,反而放纵其驾驶行为,没有履行教练员的应尽义务。 (文中人物系化名)(新法宣 记者 余行)

【编辑:王浩成】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