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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头9年前偷拿一块跳板 9年后被判赔6万元租金

2013年06月18日 15:34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块价值几百元的跳板,在9年后让家住在黑山县的武某付出了6万多元的租金。

  2004年5月份,武某在村里承包了一处房产工程,盖房时需要一块跳板,而同村富家兄弟有跳板,武某去借跳板时,富家哥哥爽快地答应了。

  当天武某并没有拿走跳板,第二天富某外出回家后却发现少了一块跳板,他觉得应该是武某拿走了,便找去询问。结果武某却矢口否认:“我没拿你家跳板。”

  7年后,富某了解到当年武某的工程完工时,雇主家曾多出一块铁跳板,又去找武某。在人证物证面前,武某最终承认在其家中无人时拿了跳板。当天武某向富某出具了借用手续:“借铁跳板一块,租金一天20元,从2004年5月1日开始计算。”可武某并没有如期偿还租金。

  锦州市黑山县人民法院今年审理此案时认为,武某写给富某的租赁手续是一种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因此判武某返还原告一块跳板的租金62900元。 (记者张墨寒)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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