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施工方拖欠200余万工钱 上百农民工打赢讨薪官司

2013年06月20日 11:05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追踪

  《讨200多万工钱 工人吃“闭门羹”》(详见本报2012年10月24日17版)

  项目完工后,上百名农民工被拖欠200余万元工钱,在讨要工钱无果的情况下,农民工合力将施工方告上法院。本报曾关注的“陵水土福湾‘顺泽·福湾’项目工地农民工讨工钱”一事有了最新进展,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日前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建工海南分公司”)分别支付劳务费1350914.59元和306346.05元,合计165.7万余元。另外法院还做出执行裁定,被告须在6月10日之前先行支付原告50万元,但目前仍未支付。目前,原告及被告均向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者 陈标志

  项目完工后,施工方拖欠200余万元工钱

  前不久,42岁的农民工老李拿着陵水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13)陵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蹲在地上掩面而泣。这个身材魁梧、头发掺杂着许多白发的山东汉子,为了讨回被拖欠的血汗钱,经历了长达一年多的讨薪之路。尽管目前这些钱还没有要到手,但他称“总算可以喘口气了”。而老李的合伙人陈先生也拿到了类似的判决书。

  老李称,2011年11月20日,他同合伙人陈先生与邯郸建工海南分公司签订了陵水土福湾“顺泽·福湾”项目承包合同,承包该公司建设的土福湾项目部砌筑、抹灰、混凝土浇捣工程。签订合同后,他和陈先生带着上百名农民工进驻工地施工,“施工前两个月,项目部都能按要求支付劳务费用,但年后一直未按时支付,导致我们无法按时领到工钱。”

  尽管不能及时领到工钱,但施工仍在继续。“最困难的时候,都是我向朋友借钱给工人做生活费,因为借得太多,有些朋友见着我都躲着走。”老李称,“我是领头的,每个农民工身后就是一大家子,这个事情我不管谁管?”

  老李说,去年工地的项目完工,但项目部始终以种种借口不予验收结算,并拒绝支付农民工的工钱。去年8月,被拖欠工钱的农民工向陵水县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协调下,邯郸建工海南分公司支付了农民工60多万元工钱,“按照工程量计算,他们还欠我们200多万元。”

  讨薪无果,上百农民工将施工方告上法院

  去年10月下旬,农民工老杨与20多名农民工代表,从陵水赶到海口紫荆花园,找施工方——邯郸建工海南分公司讨工钱,但对方避而不见,他们只好报警求助。海口警方和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此事,但事情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无奈之下,以李先生和陈先生为代表,上百农民工联合起来将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邯郸建工海南分公司告上法院,讨要被拖欠的工钱。

  去年11月28日,陵水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公开进行审理。被告邯郸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到庭参加诉讼。原告李先生和陈先生在庭上称,在4个多月的施工期间,项目部支付了两次进度款,一次生活费,尚余劳务费及合同押金合计210多万元未支付。被告邯郸建工海南分公司辩称,原告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且存在延误工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等。被告还认为原告对工程款计算标准和金额错误。被告表示,依照原告履行合同的情况,被告不需要再向其支付工程款。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农民工劳务费165.7万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相关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法院认为,合同签订后,原告进场施工至2012年7月份撤离工地,原告施工的工程现已交付使用,说明工程是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至于被告称原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工,这是事实,但原告提交的《工期滞后原因》证明,工程未按期完成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其中就包括被告的原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

  法院最后做出两份民事判决,判令被告邯郸建工海南分公司向两原告支付劳务费共计165.7万余元。另外,法院做出执行裁定,要求被告6月10日前先行支付50万元,目前被告仍未支付。据悉,目前原被告均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编辑:张培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