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六旬舞者摔骨折称舞伴配合不默契 索赔8300元

2013年07月02日 09:5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六旬舞者摔骨折称舞伴不行

  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8300元

  跳舞时和舞伴配合“不默契”,62岁的谢女士称被舞伴蹬倒致右手骨折,认为邱先生舞技有问题,谢女士将其诉至房山法院,请法庭判令邱先生支付其未能报销的医药费300元、护理费5000元、营养费3000元。记者昨日获悉,房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谢女士称,去年6月22日下午4时,她到健身房锻炼身体。在和健身房老师跳了一会儿舞后,邱先生走过来要和自己跳舞。

  尽管早就知道邱先生跳舞水平差,根本踩不上点儿,但无奈两人早就相熟,谢女士称自己不好意思拒绝。“他67岁了,有80多公斤,跳舞姿势不正确,只会全脚掌着地,舞点总是提前。”谢女士说,自己刚按节拍踏出右脚,邱先生就抬左脚往下一踩,一脚把自己蹬倒在地。

  经检查,谢女士右桡骨远端骨折,前后花了2000多元医药费,还需找人护理。令谢女士更难过的是,自打她受伤了,邱先生竟然再不联系了,更别说主动支付医药费。谢女士将其诉至房山法院,请求判令邱先生支付其未能报销的医药费300元、护理费5000元、营养费3000元。房山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记者 张淑玲)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