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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持有毒品不认罪 公安侦查员出庭作证

2013年07月24日 09: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男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拒不认罪

  两名公安侦查员出庭拍胸脯作证

  “你能不能当着我的面,拍着胸膛说你当场就搜了我的包,打开我的包?”被告人当庭质问警察。警察当即坚定地说:“我能拍胸膛说,我的同事就是当场打开你的包的,我在场看见了。你也应该看见的。”

  昨日上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宗京籍男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案,因被告人不承认毒品是自己持有,拒不认罪,为证实其犯罪行为,两名参与抓捕的公安人员出庭指证。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29日13时许,被告人范某淼与同案人王某生(另案处理)在越秀区靖海路乘坐出租车时被公安民警盘查抓获归案,并当场从被告人范某淼随身携带的挂包内缴获毒品一包(共重247.41克,经鉴定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在庭审中,被告人范某淼供述自己与同案人王某生是在服刑期间认识的,因来广州批发服装,便约王某生一起。2012年10月27日晚,王某生对被告人范某淼称想去看望一位朋友“福哥”,范某淼便跟随前往医院”。2012年10月29日中午,其陪同王某生再次前往医院看望“福哥”。因王某生要求与“福哥”单独谈话,自己便放下背包出去了。过了一会儿,王某生拿着背包出来,二人出医院门口后拦了一辆的士,刚准备开车时,遇到公安民警盘查,随后被带到派出所。

  审理过程中,范某淼表示公安民警在抓捕时并没有当场打开背包缴获毒品,而是回到派出所后,民警让其辨认哪个是自己的背包,其作出辨认后,民警检验出背包里有冰毒,但自己对其完全不知情,也无法解释它为何在自己包里。

  因范某淼拒不承认自己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越秀区法院认为侦查抓捕人员有必要出庭作证,以便查清案件事实。

  两名警察当庭指出被告人范某淼是在撒谎,警察在抓捕被告人时,当场打开了范某淼随身携带的背包,翻出了信封,信封内装有一包白色晶体,被告人范某淼当时就在旁边,目睹了搜查经过,且在押解回派出所的路上,背包一直是由范某淼自己保管。在派出所,公安民警讯问王某生与范某淼信封内的物品是何东西,王某生回答不知道,范某淼供述称与以前吸的一样,是冰。随后民警当着王某生与范某淼的面检测出该物品呈冰毒阳性。

  范某淼的辩护人则认为,两名证人此前的笔录中都没有提到在抓捕范某某时当场就打开包检验包内内容的重要细节,也没有记录在就近的派出所进行笔录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这是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越秀区法院首次通知公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刑事案件。因时间原因,当天庭审程序未能完成,越秀区法院拟安排近期再次开庭继续审理该案。

  被告人范某淼

  公安民警在抓捕时并没有当场打开背包缴获毒品,而是回到派出所后,民警让辨认哪个是自己的背包,自己对包内的东西完全不知情,也无法解释为何在自己包里。

  参与抓捕的公安人员

  “我的同事就是当场打开你的包的,我在场看见了。你也应该看见的。”文/记者练情情 实习生钟佩蓉 通讯员赵璐璐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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