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摊主与男司机互不相让打起来 均不承认自己打人
海口海府路派出所:经协调男方向女方道歉并赔偿2000元
海口市民黄女士近日向记者报料,称自己在摆摊时与他人发生口角,遭到对方殴打。记者采访黄女士口中的打人者郑先生,其不承认自己打人,称黄女士是自行摔倒后受伤的。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海府路派出所了解到,两人均打了对方,郑先生已向黄女士道歉并赔偿。
摊主:我被打倒在地,对方仍未罢手
黄女士告诉记者,她自5月起在海口龙舌路龙福大厦附近摆摊卖衣服。7月20日早上,一辆小轿车停在她摆摊的空位上,她没在意,在轿车车头前支起衣架开始卖衣服。“8点半左右一对夫妻来到小车旁准备上车,那名男子很不客气地要求我给他让路,我开玩笑说‘你们怎么不早点出来’,谁知那名男子破口大骂,情绪非常激动。”随后她与那名男子发生激烈争吵,该男子便开车向她的摊位撞去,她于是拿起木板向车子后方砸去。
“他看到车子被砸便挥拳打我。”黄女士说,自己被打倒在地后对方仍不罢手。期间有人拨打110报警,该男子立即驾车离开。
轿车司机:她摔倒受伤,我没有打她
记者几经周折联系上轿车司机郑先生。他告诉记者,他开车前很客气地对黄女士说让一让,可对方不肯让路,态度非常不好。他打方向盘试图将车开出去,把黄女士的摊位刮倒了。“当时她就拿木板砸我车。我妻子下车和她理论,她不由分说上来就抓我妻子的头发和手臂。我上前劝架也被抓伤,然后她摔倒受伤,我并没有动手打她。”他说,由于着急上班就开车离开了。
值班民警:经调查两人均有打架行为
昨日下午,海府路派出所值班民警王宽庚接受采访表示,经调查,黄女士和郑先生均存在打架行为。在警方协调下郑先生同意向黄女士赔礼道歉,赔偿2000元经济损失。
黄女士表示对这个结果不是很满意,“当时我头晕头疼,只想快点走出派出所,就同意了协调结果。现在想起来,我认为打人者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受到更重的处罚。 □记者 文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