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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一年没签合同 保安讨得双倍薪水

2013年08月09日 11:22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物业公司保安李洋近日走进仲裁部门,要求物业公司为自己补办为其工作一年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谁知却“意外”得知,由于这家公司没跟他签劳动合同,需要向自己支付双倍的工资。

  去年5月初,23岁的李洋应聘到我市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月薪为1800元。上班前,李洋提出要签劳动合同,但公司称,聘用的保安都不签合同,急于工作的李洋就这么干了下来。

  今年4月底,李洋因不满薪酬标准,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要求公司为他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遭到拒绝。几经协商不成,李洋来到南岗区仲裁委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告诉李洋,他这种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除了可要求补办“双险”,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他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

  南岗区仲裁委工作人员介绍说,依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由于没签合同,这家物业公司应该在李洋进入公司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给他约定的双倍工资。同时,保安公司和李洋应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最终,南岗区仲裁委做出裁定,这家物业公司为李洋补办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4月12日的养老、医疗保险,并支付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4月3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19800元。

  特别提醒

  劳动者在选择用人单位时,要首先询问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及社会保险缴纳这些关乎自己切实利益的项目,签下合法的劳动合同,才是保障自己劳动权益的最有效手段。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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