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虚假资料骗医保 诈骗未遂被判刑
2013年08月09日 13:22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诈骗国家医疗保险基金案。被告人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初至2013年1月25日期间,被告人毛某委托朋友魏某并支付其4万元的手续费后,魏某从陈某手中购得虚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的住院病历及发票,后毛某将购得的虚假住院病历及发票向奉节县医保所报销医保费12.3万余元。医保所在审核时,发现毛某持有的为虚假住院病历及发票,除其自己应支付的3.9万余元外,医保所应统筹支付的8.3万余元存在虚报。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医疗保险基金8.3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孙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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