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房主身份证骗租金 一男子骗取16900元并挥霍
2013年08月12日 15:07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朋友将租来的房子借给他暂住,他却伪造房产证复印件和房主身份证,将房屋出租给他人,骗取钱财16900元并挥霍。
2013年1月初,没有工作的张力来到朋友在西安市莲湖区租住的房屋小住,没住几日,他的朋友有事要离开西安,便让张力继续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将租房合同、房屋电卡、钥匙等都交给张力,并交代说租金已付到3月底,张力可以多住两个月。转眼春节将至,还住在朋友租住处的张力却连回家过年的钱都没有,于是他就动起了歪脑筋。
1月23日,张力利用事先伪造的这间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和假的房主身份证,骗取他人的信任,与受害人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骗取不知实情的受害人一年的租金及押金共计16900元,诈骗得手后张力将赃款挥霍。
6月27日,犯罪嫌疑人张力被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
办案检察官藉由本案提醒群众,此类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租赁房屋时的注意事项有很多,在考量房屋地段、户型、价位、水电等条件的同时,更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原件,核对房主本人身份证,多方位了解情况,对于“二手房东”,要向房东核实是否同意房屋转租,谨慎辨别其是否有权利出租房屋,防止被冒充的房主骗取钱财。(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 陈新)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