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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小伙3年骗税1.8亿 控制17家企业虚开发票

2013年08月13日 09:1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该案涉及17家深圳生产企业、12家深圳外贸企业和5家外地企业。

  经过长达8个月的缜密调查,近日,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挂牌督办的特大骗取出口退税案“7·18案”成功告破,粤、闽、苏、甘、赣五省警方统一收网,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其中主战场深圳共打掉了以张某发、谢某林等人为首的4个特大骗税团伙,捣毁以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为作案窝点的场所26家,查获近百家涉案企业的各类票证超过5吨,冻结出口退税款等赃款赃物达6000万元。该案涉案金额高达12亿元,已骗取国家税款1.8亿元。

  从上游生产企业,到中游贸易公司,再到下游的报关行、货代公司,均是出口退税这条利益链上的“蚂蚱”,他们相互配合,共同分食最高17%的退税率。

  要案传真

  东北小伙子张某发南下深圳做起了“大买卖”——上游虚开、中游“洗票”、下游外贸公司骗税。短短3年间,以他为首的骗税团伙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1.8亿元。

  空白委托报关协议引线索

  2011年11月23日,深圳市某区国税局到深圳市隆泰祥进出口有限公司检查出口退税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有多家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财务账册、盖有这些公司公章的空白委托报关协议等资料,退税存在严重问题。深圳市国税局当即成立检查组,对该公司及多家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开展调查。检查组先后奔赴汕头、厦门、晋江、泉州、上海等原材料产地取证,但由于许多原材料产地的企业为涉案企业“打掩护”,一时无法找到案件突破口。

  由于该案金额巨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在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的指挥部署下,深圳警方与国税稽查局联合成立专案组。该案犯罪嫌疑人众多、骗税环节复杂,专案组便从发票源头入手,对上游76家原材料企业、虚开的26家生产企业以及8家骗税外贸公司开展了取证调查。经过长达八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锁定了张某发、薛某、卓某、谢某为首的4个特大骗税团伙。

  2013年3月20日、3月23日、4月12日和6月19日,专案组先后4次开展联合行动,广东警方共出动警力数百人次,一举捣毁4个虚开、骗税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余名,捣毁以生产企业和外贸公司为作案窝点的场所26家,查扣作案电脑25台,印章、银行卡、ukey近百个,查获近百家涉案企业的各类票证超过5吨。经查,该案涉及17家深圳生产企业、12家深圳外贸企业和5家外地企业。涉案生产企业自2008年年底至案发日止,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787份。

  团伙主犯张某发是在深圳宝安一幢居民楼里落网的,当时警方破门而入后,经过一番搜索,才在他住所的床板底下找到张某发。

  控制17家企业虚开发票

  张某发,1986年生,2007年,大专毕业的他来到深圳,在一家外贸公司工作,积累了不少骗取出口退税的门道。2008年5月,他成立注册了深圳市隆泰祥进出口有限公司,据其后来向公安机关交代,“成立隆泰祥公司的目的就是用来骗税的,隆泰祥接收的发票都是虚开的”。

  骗取出口退税的手法有多种,产品主要以服装、电子产品和家具为主。举例来说,A从河南农民手中收购棉花,但农民没发票只能写收据,价格高低随意写,A拿收据去税务机关抵扣,开出棉花的发票,税收成本大约3%,B则从A处收购棉花后,加工成纱线,征税约5%,外贸公司再以6%—7%的成本,从B手里大量购买增值税发票。

  原本从纱线到服装,中间还需大量的工序,但坐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的外贸公司要从这些环节生产企业处购票,操作起来很麻烦,因此,外贸公司提供的一张服装发票,纱线的原材料发票就占九成,这个明显的作假痕迹,一经检查则易暴露。

  张某发团伙控制了17家服装生产企业和7家外贸公司。张某发与服装企业之间达成协议,由其为企业支付场地租金,或者每虚开一百万元给予1%的好处费,企业则为张某发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条件。

  财务方面由其姑父王某负责,伪造购销合同、记账凭证、账本账册以及划拨资金,对外大量虚开增值税发票到张某发控制的隆泰祥等7家外贸公司,再伪造外贸合同、接受境外资金入境、获取空白外汇核销,勾结货代“配货配票”,虚假报关出口骗取国家税款。

  货代公司“炒单”骗退税

  由于报关行和货代公司掌握了大量的真实货物单信息,为了赚钱,他们便将信息转卖给外贸公司,干起了“炒单”(即配货配票)的生意。由于一些小企业不具备申请出口退税条件,货代中介便利用帮小企业报关的便利条件,将这些货物的真实信息层层转卖给专门从事骗税的外贸公司,“移花接木”变为外贸公司的业务单。

  在网上一些专业论坛,各种有关“炒单”的讨论并不鲜见。业内人士透露,做这一行门槛不高,而且轻松来钱快,吸引了一些人参与到报关、货代等骗税环节中。实际上,这些所谓的货代公司中,没有注册的不在少数。

  虚开发票、报关、货代、物流等环节密切配合,在这个链条中,作为中游环节的外贸公司为骗税核心团体,左手通过从上游生产企业购买增值税发票,右手再从货代和报关公司购买真实货物出口单,最终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出入。通过这种配票、配货、配资金的方式,获得出口退税。

  据办案人员计算,出口退税率最高为16%—17%,一张贸易骗税单扣除买发票的成本6%—7%、配货配票环节花费3%左右以及找地下钱庄出资的手续费1%—2%后,外贸公司可赚取5%—7%的利润率。

  警方侦查,从2008年到2011年底,以张某发为首的犯罪团伙虚开发票遍布福建、江苏、甘肃等多个省份,虚开增值税发票7787份,票面金额高达12.8亿元人民币,骗取国家税款1.8亿余元。

  办案者说

  出口退税需要提供三方面的凭证:报关单、增值税发票以及境外资金流入的证据即外汇核销单。对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分子来说,要想办法拿到这些材料,完成资金流、货物流和发票流。这种骗税方式涉及生产企业、贸易公司以及报关行、货代公司,跨区域、专业化、集团化的犯罪特点越来越明显,要办好这类案件,一定要一网打尽,做好每个环节的取证工作。

  2011年,当国税部门检查发现深圳市隆泰祥进出口有限公司在退税上存在问题后,张某发犯罪团伙就成了“惊弓之鸟”,其控制的一些生产企业、外贸公司纷纷关门躲避追查。后来我们抓住了突破口,克服了种种困难,最终将该团伙一举拿下。——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李超晔

  警方提醒

  骗税的“毒瘤”在于有报关行和货代公司的配合,在现实中不太可能取缔这两个行业,因为真实的货物出口必须找这两个公司来运作。是否可以降低5个百分点的出口退税率,这也正是骗税分子所能赚取的利润率,如果去除了利润空间,骗税分子就无利可图。

  另外,一般的中小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只有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后才能开增值税发票,但两三个人的外贸公司,不需要任何生产成本,一两百万元就可开展业务,却被允许开增值税发票。

  打击出口骗退税离不开公安、国税、海关等三家的密切合作,这些部门之间应该信息共享,建立各部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记者 洪奕宜 通讯员 张雷 蔡亚莎 策划统筹:戎明昌 陈捷生)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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