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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首富”诈骗案重审 “中间人”自辩无罪

2013年08月13日 14:0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涉案金额超200万 “中间人”钟继华自辩无罪

  深圳首批“荣誉市民”之一、号称布吉首富的温寿安,因土地争议涉案200多万元被检方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同时涉案的还有作为“中间人”的原深圳市宝安县布吉镇房地产公司副经理钟继华。

  目前,温寿安仍未归案,而钟继华则经历了1年多的官司,一审被判诈骗罪入狱5年,二审又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本报去年8月30日曾报道)。昨日,该案在龙岗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

  1500平方米土地引纠纷

  据检方指控,1987年12月,温寿安购得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龙岭新村住宅用地370平方米,并建有住宅。为了住宅的绿化,温寿安于1990年以每平方米15元的价格向钟继华购买住宅左侧1500平方米的土地用于种植果树。

  1998年,源丰公司以200万元从布吉镇布吉一村购得该村庙背岭山坡地共6085平方米用于商住楼建设用地。在施工到温寿安种植果树的地块时,源丰公司董事长廖志强与温寿安为这块1500平方米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温寿安向源丰公司出示一份落款日期为1986年11月3日的《购买住宅用地合同》。双方商讨未果,该地一直被搁置。

  今年5月,龙岗区法院判定,涉案《购买住宅用地合同》系温寿安和钟继华共同伪造。钟继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去年11月19日,深圳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钟继华自辩无罪

  昨日,钟继华当庭喊冤:“我无罪,没有伙同温寿安诈骗源丰公司200万元。”检方认为,钟继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辩护律师则认为,钟继华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是无罪的。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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