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参与命案现场勘查 从源头减少瑕疵
2013年08月14日 10:5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山西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获悉,该省将继续试点推进检察机关参与命案现场勘验、检查工作,坚决防止出现瑕疵案件和冤假错案。
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司认为,命案案件瑕疵主要产生在侦查环节,为了从源头上减少瑕疵案件,坚决杜绝冤假错案,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
今年初,杨司提出在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参与命案现场勘验、检查工作。随后,山西省检察院出台《关于检察机关参与命案现场勘验、检查的意见》,对检察机关参与命案现场勘验、检查的主要任务、监督重点、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予以明确;下发《关于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的通知》,确定4个检察院为试点单位,同时要求各市级检察机关也要确定一个试点单位。
各试点单位积极行动,与公安机关制定了一系列细化工作流程的实施意见。如太原市小店区检察院与辖区内的5个公安(分)局会签《命案侦查介入监督协作机制》,制作了命案侦查介入检察监督流程图和笔录模板,将现场情况、勘查结论、纠正违法意见、引导侦查建议等情况详细记录建档。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山西三级检察机关共参与命案现场勘验、检查183案次,并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引导取证建议。(记者马倩如)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