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保时捷乱停 老人划车担刑责
2013年08月15日 14:3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近日,北京市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因不满他人乱停车而将车划伤的故意毁坏财物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男)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被告人王某今年78岁,2013年4月8日10点左右,在本市西城区某小区门前,王某因不满被害人王某某停放在该处的黑色保时捷凯宴阻挡其通行,将该车划损,经鉴定修复价值为人民币10 75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且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并应当适用缓刑。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张雨 张冰洁)
【编辑: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