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对醉驾处罚更严厉 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申
2013年08月19日 09:12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醉酒驾车,本次在记分方面,取消了之前一次性记12分的规定,但处罚更加严格:要求警方约束至其酒醒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再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编辑:贾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