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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男子雨天驾车致2死1伤 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13年08月19日 18: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惠州8月19日电(严初 潘子璐 林峥云)记者19日从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驾车人田某雨天驾车,由于雨天路滑,能见度低,导致撞向路上行人,造成二死一伤悲剧。当日,惠州市惠东法院审理后认定田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考虑其已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2012年12月1日下午,天空正下着雨,田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由惠东往深圳方向行驶,行至惠阳白花镇良井路口时,由于没有路灯,能见度较低,疏忽大意的田某撞上了路边的三个行人,造成了庄某华、麻某死亡,彭某英受轻伤,而田某自己的脸部也多处受创。车祸发生后,惠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事故因田某没有充分注意路面情况导致,由田某承担全责。

  田某家属一直寻找被害人家属协商调解,后在交警部门组织调解下,与三家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田某一次性赔偿庄某华家属36万元,一次性赔偿麻某家属20万元,一次性赔偿彭某英8.3万元。协议签订后,田某及家属积极偿还,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受害人家属还请求司法部门免于追究田某的法律责任。

  但“二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已经触犯了法律,公诉机关指控其犯交通肇事罪,惠东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田某违反交规造成二死一伤,属于重大事故,负全责,且情况十分恶劣,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理,依法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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