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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变造号牌超速超50% 司机面临拘留15日处罚

2013年08月26日 11:2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四川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通过比对,查处一辆帕萨特轿车变造号牌且超速超过50%,目前该车违法证据已收集完毕,驾驶员将面临最高行政拘留15日,罚款70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

  8月18日,四川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民警在清理测速照片时,发现一辆川×× 3767帕萨特轿车牌照的“6”比其余数字要亮,且查无此车。经过仔细比对,民警发现该车通过粘贴不干胶数字改变机动车号码。经过比对,查出该车的真实号牌为川××3747。民警调阅当日同向移动测速点照片,发现该车速度达187KM/h,超速超过50%。

  目前,该大队已电话告知车主黄某,要求其通知当值驾驶员前来处理。根据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变造机动车号牌和超速50%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将最高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7000元罚款、驾驶证记24分,且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乐宜高速交警提醒市民,凡使用不干胶等改变机动车号牌数字、字母等行为被视为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将被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2000-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目前,公安交管部门正在严厉打击涉牌涉证和“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一经查出一律从严处罚。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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