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谎称可取保候审骗取被羁押人员家属125万元
一男子谎称能伪造身份将羁押人员以安全部“线人”身份取保候审,骗取被羁押人员家属125万元。记者上午获悉,48岁的北京人徐志雄犯诈骗罪,被朝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2万元。
法院查明,2012年8月间,徐志雄谎称可采取编造虚假身份、办理取保候审的手段帮助陈女士从公安机关“捞人”,在朝阳区等地多次骗取陈女士共计125万元,后于案发前退还65万元。今年2月18日,徐志雄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
据陈女士讲,去年6月,其丈夫马先生因涉嫌诈骗罪被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她通过朋友杨先生认识了徐志雄。徐志雄称认识安全部和总政的人,可以给马先生做个假身份,以“线人”的身份出来,但需要100万元来办这件事。
徐志雄称,钱是给领导的,但不愿透露是给哪位领导。徐志雄还为陈女士的爱人算了一卦,称最长3个月事情即可办成。
徐志雄自称以前在政府工作,现在经商,长期信佛。徐带陈女士等人到自称是其产业的房山区某山庄,还展示了自己在清华大学讲座的照片。
陈女士觉得徐志雄很有能力,对徐志雄深信不疑,遂先后5次通过汇款和现金的方式给徐志雄125万元。可陈女士一直没有见到丈夫,而徐志雄也以各种借口不与陈女士见面。后陈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便要求退钱,徐志雄陆续退给陈女士65万。同年10月之后陈女士便再也联系不上徐志雄。
徐志雄被捕后,其亲属将剩余的60万元转账到陈女士妹妹名下的银行卡内。
据悉,徐志雄曾因犯诈骗罪于1999年9月10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后经减刑于2008年1月30日被假释。
法院审理认为,徐志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徐志雄系累犯,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徐志雄在案发前归还了65万元,故该部分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综上,法院根据徐志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示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张蕾 通讯员黄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