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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翁为低保闹离婚 法院一审未予支持

2013年08月29日 14:3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韶关翁源县法院获悉,当地一对八旬高龄的老夫妻近日相互搀扶,前往法院起诉离婚,原因竟是老翁想以孤寡老人身份申领低保,从而住进老人院,与老伴商量后决定“离婚”。

  陈伯说,由于长子、儿媳并非亲生,对自己关心不够,家里常常无人买菜做饭,陈伯心灰意冷,便想通过以孤寡老人身份申请领取低保,然后搬到当地老人院去“度过余生”。

  陈伯从所在村委干部处得知,因自己与老伴是合法夫妻关系,没离婚就不算孤寡老人,不能申领低保。为此,陈伯便与老伴商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离婚”。

  法院了解情况之后,对两位老人进行反复劝说和调解,但老人态度坚决。法院遂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离婚应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先决条件,两位老人属自主婚姻,虽无婚生子女,但相互扶持一起生活了30多年,有深厚感情基础,且均已年迈,夫妻间更应互相关照安享晚年,以“与长媳不合,离婚后可以申领孤寡老人低保并到老人院生活”为由要求离婚,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记者张文,通讯员汪次安、林倚萍)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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