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网谣要区分不同情形
2013年09月02日 17:0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新闻背景:因在微博发布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实情有出入,网友于和玉日前被警方以散布谣言为名拘留(据8月30日《南方都市报》)。
网友雷钟哲:发了一条事故死亡人数不合实情的帖子,就被认定为“散布谣言”,继而被处以“刑事拘留5日”,这事的确有点邪乎。于和玉在微博中称事故致16人死,警方则纠正死伤人数实为10死5伤,从这点上说是信息虚假,但若据此断定于和玉是散布谣言,似乎言之少据。因为于和玉通过微博平台发布的不仅是死伤数据,而且披露了肇事详情,并质疑“为什么政府不加宽、不取直该路线?”同时还爆料交警部门收了超载车辆的“保费”,导致不能严格执法,最终酿成事故。显然,这是一种批评的声音,死亡人数仅是这些质疑的由头。
打击网络谣言,民众拥护,但一定要注意政策,分清性质,不能让公权沦为私器,成了地方领导维护面子的工具。何况有的信息,一时半会并不确定,连官方数据都在出错,何以苛责普通人呢?都要这样,谁还敢质疑监督各级政府?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