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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女子损失4万多元 怒告光大证券和上交所

2013年09月04日 09:41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从事商品期货和股指期货多年,一向小心谨慎的投资者郭女士,8月16日因为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一天时间损失了六七万元,其中在股指期货上就损失了将近4.5万元。昨日,钱哥理财接到报料,郭女士近日委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有期货操作经验的赵西刚律师正式提起诉讼,将光大证券和上交所、中金所一起告上了法庭。据悉,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下午已受理此案,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郭女士是温州的一位职业期货投资者。8月16日,沪深300指数经过连续两个交易日下跌后,当天上午又震荡走低,于是,郭女士在11点左右做空买入2手IF1308股指期货合约,按当时一手期指合约的保证金10万多元计算,动用资金约20多万元。结果几分钟后,沪深300指数突然暴涨,她的2手合约被迫于11点08分左右平仓,损失近2.5万元。

  在分析了上午火爆的行情后,郭女士认为,按照A股市场以往的规律,当天很可能有重大利好消息,加上光大证券董秘坚决否认乌龙指传闻,上交所又公告说交易系统正常,更加坚定了郭女士的判断。“哪里跌倒哪里爬起!”于是,下午13点42分,郭女士马上空翻多,做多买入3手IF1309股指期货合约,动用资金30多万元。

  “7月底到8月初这段时间,我做期货基本上还是赚钱的多。”郭女士说。结果,当天下午买入多单后,股指快速跳水,郭女士又被迫平仓损失近2万元。此外,郭女士当天上午11点15分左右还做多买入10手焦炭期货,结果到下午又损失了2万多元。这样,因为光大证券异常交易事件,短短一天之内郭女士就损失了6万多元。

  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赵西刚律师认为,郭女士8月16日操作股指期货合约遭受的近4.5万元损失与光大证券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光大证券应赔偿郭女士的这一损失。上交所、中金所发现交易异常,并与光大证券取得联系,在获知有关交易异常原因的信息后,既没有对市场发出警示,也没有采取临时停市等措施,上交所反而公告说交易正常,严重误导了包括郭女士在内的投资者,纵容了光大证券严重的违规行为,使光大证券有足够的时间利用内幕信息大量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导致包括郭女士在内的投资者遭受巨大损失。上交所、中金所的行为违反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当,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的规定,上交所、中金所应对郭女士在下午遭受的2万元损失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为了保护弱势股民和期民的正当权益,避免今后类似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发生,赵律师呼吁,最高院应借光大事件尽早出台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证监会对上交所和中金所在光大事件是否尽职进行调查,督促光大证券尽早设立专项赔偿基金,给投资者以信心;上交所、中金所应吸取教训,尽快完善异常交易的处理措施,积极研究“熔断机制”、错单取消机制、买入规模前端控制等国外先进的监控措施;尽快出台跨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监控的有效措施。

  据《新京报》和《羊城晚报》报道,这两天,上海和广州各有一名投资者就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一名上海的投资者向光大证券索赔9.9万元。广州一股民则向番禺区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光大证券和上交所,要求两者共同赔偿7万元。此两案为“乌龙指”事件后国内首批股民起诉维权案件。(记者 王燕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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