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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变身“精制油” 16名被告被提起公诉

2013年09月04日 15:50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张浩/漫画

  鸡毛油、鸭毛油、猪毛油、牛毛油甚至狐狸毛油,在江苏省东海县康润食品配料公司(下称康润公司)都能被加工成“食品油”,继而销往安徽、四川、北京等地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及个人粮油店,最终堂而皇之地走上百姓的餐桌。9月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依法对这起特大地沟油案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1月到2012年3月,康润公司在东海县桃林镇驻地,将大量地沟油加工成食品油销往全国多地,涉案金额高达6000多万元。该案作为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督办案件,以及全国范围内案值较大的一起地沟油案,受到了广泛关注。

  食品企业打起了小算盘

  “欢迎致电连云港市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快乐生活从美味开始,康润食品为您增加滋味和活力!”拨打康润公司员工的电话,会听到一段悦耳的彩铃,这是康润公司为每名员工办理的集团彩铃。然而悦耳的彩铃声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康润公司的前身是宏泰油脂厂,王成奎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销售;李树圣为公司的副总经理,负责原料采购和生产。

  康润公司分为两个厂,一厂主要生产食用性动物油脂,二厂主要生产汤料。最初,康润公司从一些厂家购进动物油脂,经过加工后销往各地,油的质量也不错。但渐渐的,王成奎、李树圣发现这些质量好的油虽然销量好,但成本太高,赚不了什么大钱,为了能多赚钱,他们的心里打起了小算盘。

  经多方打听,他们得知从山东临沂等地厂家可以进到廉价的火炼毛油(俗称地沟油),这种油经过提炼深加工可以以假乱真,从外观上看与正品油差别很小。

  2011年1月,王成奎联系到临沂曹县个体户马某开始从他那购进火炼牛毛油、鸭毛油,提炼加工后,冒充食用油贩卖。当年1月到11月,康润公司先后从马某处购得约70吨油,销售数额50余万元。

  地沟油成致富“香饽饽”

  尝到甜头后,王成奎和李树圣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从2011年1月到2012年3月,康润公司共从山东临沂、安徽、浙江等地购进地沟油约1800余吨。按照当时的价格标准,从正规厂家购进合格的生油原料每吨约1万元,除去生产加工费用以及生产过程中损耗、员工工资、运输等费用,生产一吨合格的猪油,成本在1.15万元以上,利润只有200至400元,而使用地沟油作为原料,成本仅需7000元左右,利润极大。

  与此同时,一些商贩供货商利字当头,源源不断地为康润公司供货。这些商贩大多不具备相关资质,他们将一些不新鲜的肉制品、废弃的油脂甚至腐烂变质的动物内脏熬制成火炼毛油。这些油脂因含有较多的杂质,色泽浑浊,异味扑鼻。

  康润公司将这些用编织袋、油桶简单包装的火炼毛油收购后,进行简单的检测,通过水洗、脱色、脱臭等一系列步骤,使原本该丢弃的废物摇身一变,变成走上餐桌的“精制油”。

  经过一段时间“奋战”,康润公司逐步扩大了经营范围,加工的成品油大量销售到安徽、四川、北京等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以及个人粮油店,销售额达数千万元。

  康润公司在收购地沟油时,对外声称是生产饲料油,并且一再声明公司有正规的生产许可手续。但公司内赫然高耸着的却是生产食用油的精炼塔;生产车间外,生产食用油所需的大油罐及一些精美包装的纸箱、铁桶随处可见。刚开始,有些地沟油生产商看到这一情形大惑不解,他们觉得这些包装肯定不是用于饲料油生产。有人好奇地上前询问或借故进车间查看,但都被康润公司的工作人员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加以阻拦。康润公司在收购火炼油的时候,总是事先提出火炼毛油的酸度、水分、成色、脂肪等标准要求,久而久之,康润公司使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成了公开的秘密。

  这些供应商们明知提供地沟油原料是违法行为,但他们向康润公司提供原料的行为却一刻也没有停止。他们供货的唯一原因就是不愿放弃到手的“香饽饽”。

  生产销售隐蔽导致监管缺失

  康润公司的管理人员非常清楚,地沟油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购进地沟油作为生产原料也是违法的。而且,这些原料大多都是由黑作坊在地下生产,提供不了供货发票,无法从公司账户上走账。为了逃避监管,康润公司通过两名公司员工的私人账户进行交易。其中一名刘姓员工的私人银行账户,仅从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就与山东临沂一名蔡姓商户交易22次,总金额达400余万元。巨额现金交易在两名员工的私人账户频繁出现,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竟无人察觉。

  据介绍,多数地沟油生产商是家庭“黑作坊”,生产条件脏、乱、差,生产规模小、地域分散,且多隐藏在偏远农村或者城市郊区,有的还只在晚上生产并为康润公司供货,因此极具隐蔽性,政府有关部门难以有效对其监管和打击。

  一些个体粮油店从康润公司购买这些地沟油后,对外声称是从正规的大型粮油企业购进,并冒名顶替“棕榈油”、色拉油批发或者零售给食品店、饭店以及家庭使用。食品加工企业购买以后则用于面包、月饼、油炸、火锅底料、调味品等食品的生产,最终也流向了百姓的餐桌。

  为了掩盖生产地沟油的事实,在销售的过程中,康润公司还应客户要求向客户提供QS生产许可证、外检报告、出产检验报告等证书。“客户要什么证明,我们就提供什么证明。”该公司一名员工说。从外观上,康润公司生产的成品油与合格的食用油并没有区别,“成色好,很干净,酸价度也很低”,但正如该员工所说:“厂里的人从来不吃那油,毕竟厂里的生产卫生方面都不符合标准。”

  众被告人法庭受审

  在查处其他案件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康润公司的王成奎、李树圣等人有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重大嫌疑,遂于2012年3月23日立案侦查,后将犯罪嫌疑人王成奎、李树圣等人抓获归案。经警方讯问,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其生产、销售地沟油的犯罪事实。

  今年7月26日,该案被移送至连云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指定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办理此案。因案件涉及人员多、分布范围广、案情重大复杂,仅案件卷宗就达29本,法律文书5000余页。检察机关连续奋战,对这起涉及地沟油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的系列犯罪案件,深入细致审查后,依法向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康润公司及被告人李树圣、王成奎等15人利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44条、第150条之规定,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某粮油销售店的被告人王传果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方聘请的律师达到十余人。面对强大的律师辩护团,承办此案的公诉人面临巨大压力。由于检察官在开庭前针对本案制定了周密的庭审预案,对每名犯罪嫌疑人、每一个案情、每份证据都做到了然于胸。面对辩护律师团的连番“轰炸”,公诉人沉着应对,据理力争,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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