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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偷钱包不识货只取包内现金 20万钻戒扔路边

2013年09月06日 16:35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两小偷结伙偷了一钱包,却因包内藏有一枚价值20多万元的钻戒而升级为盗窃巨额财产案。

  深圳新闻网9月5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周慧)两小偷结伙偷了一钱包,却因包内藏有一枚价值20多万元的钻戒而升级为盗窃巨额财产案。近日,该两名被告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某某、孙某某劣迹斑斑,均有数次盗窃或其他犯罪前科。然而,这两人不思悔改,再次将罪恶之手伸向他人的财物,但是,他们却没有想到碰到这样一只巨额钱包。

  2013年5月26日下午,两人窜至福田口岸地铁站,在扶梯上由李某某动手扒窃了被害人陈先生藏于身上的一个钱包,并随即将钱包转移给孙某某。

  不久陈先生即察觉异常,立即将未来得及逃离现场的李某某抓获,而孙某某则携赃趁乱逃走。

  陈先生见未缴回赃物,很是紧张,因为钱包里面的现金事小,关键是还有一枚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的钻戒。民警于是加大了搜捕力度,第二天就将另一名被告人孙某某抓获归案。

  经讯问,孙某某居然完全不知钻戒一事。孙供述自己逃至安全地带后,翻看了一下钱包,见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000元、美元100元、港币2000元、身份证两张,于是将现金取出,将钱包则扔在福田区妇幼保健院外围的花坛处,根本没有看见钻戒。

  民警立刻带着孙某某前往弃包现场,幸好间隔时间短,钱包被拾回,那枚价值20多万元的钻戒亦仍在钱包的夹缝里躺着。

  根据法律规定,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盗窃价值在3-10万的财物,属数额巨大。两小偷可能面临三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地铁站人流量大,尤其是扶手电梯上人员拥挤,小偷更易得手,提醒广大市民出行时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尤其在出入地铁站时要谨慎保管自己的财物。(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周慧)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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