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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通告全面收缴非法危爆物

2013年09月22日 10: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公安部发布了《关于收缴非法危爆物品严厉打击危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将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同时强调凡在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危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危爆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通告》指出,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各类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及其他各类危险化学品;严禁非法使用、私藏及邮寄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严禁非法携带爆炸物品和具有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禁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严禁生产、储存、经营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投案自首并将非法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上交当地公安机关。

  公安部同时公布了举报方式,电子邮箱为wbwp2013@sina.com,还可以向“打四黑除四害”官方微博举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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