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下月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记者昨天获悉,北京法院将于10月中旬对外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同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恐将受到信用惩戒。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北京高院执行局局长张美欣表示,对于在2013年10月1日后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北京法院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要求,根据其失信情形,确定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拟于10月15日前后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官方微博“京法网事”以及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对外公布。
据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并向征信机构通报,同时还将根据被执行人的身份,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凡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