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村委会干部集体贪污受贿 8干部获刑
2013年09月25日 14:1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一个村委会,8名干部贪污、受贿。近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来安县新安镇七里村王某某等8名村干部涉嫌犯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贪污罪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王某某等8人犯上述单个罪或数罪(并罚),分别判处四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
经查,原来安县新安镇七里村村民委员会干部,上至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下至支部委员、民兵营长共8人,自2006年以来,在来安县工业园区征用该村部分土地进行相关补偿以及协助政府从事征地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支招待费、虚报损失、假借农户名义冒领等手段,侵吞集体财产、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侵吞公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构成职务侵占罪、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案发后,有一人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另7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均属自首,8名被告人主动退赃5.09万元至17.4万元不等,市中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处罚。(雷利平 王太新)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