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盗窃遭妻儿共弃 “定居”烂尾楼继续盗窃谋生
中新网重庆9月25日电(徐冰 邢海龙 祁慧蓉)男子因盗窃受到处罚,妻儿觉得其为家庭抹黑,不准其回家。该男子不愿出体力打工,便住在一烂尾楼,靠盗窃为生。记者25日从重庆市长寿法院获悉,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9000元。
现年44岁的王某家住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景秀村,2010年,王某因盗窃被行政拘留一次、劳动教养一年,王某的妻儿觉得王某让家人丢脸,不准其回家,王某便流浪在外。今年年初,王某在重庆市长寿区骑鞍桥附近一烂尾楼“定居”下来,因身无分文,又不愿出体力打工,王某便靠盗窃为生,白天就在烂尾楼里睡觉,晚上四处行窃。
3月22日晚11时许,王某携带作案工具来到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翻围栏进入某机械制造公司厂内,盗走摩天牌YJV5型电缆线30米。销账后用于生活开支。此后,王某在长寿城区多处行窃。3月至5月期间,王某先后共七次在重庆市长寿区境内实施盗窃,涉案金额7000余元。
长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构成盗窃罪,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