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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16名公务人员违法办社保 收107万好处费获刑

2013年09月25日 16:12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海南省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海口市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秀英区长流镇政府工作人员16人,内外勾结收受107.25万好处费,违法办社保手续。今天记者获悉,法院对16名涉案人员被判刑1年至10年不等。

  2012年6月,海口市纪委对市地税局、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受贿案件进行立案检查。

  经查,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海口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局符某、孔某某,秀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王某开、秀英区长流镇政府工作人员李某等16名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取陈某、吴某等人的107.25万元好处费后,利用职务之便,为344名不符合补缴五项社会保险的社会人员违法出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手续。其中的230人随后领取了失业保险金186.9万元,9人领取养老金5.7万元,海口市就业局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59.4万元。以上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52万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符某、孔某某、王某开、李某等16人先后被开除党籍、行政开除,法院以犯受贿罪、行贿罪,对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记者 邢东伟)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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