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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滩地王案”:SOHO愿调解遭拒

2013年09月27日 15:3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外滩地王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中败诉的SOHO中国方提起上诉。

  今年4月,“外滩地王案”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市一中院一审判决,原告复星胜诉,被告上海证大、绿城中国和SOHO中国三方签订的转让协议无效,外滩地王股权应于判决后15日内恢复至转让前。其后,SOHO中国表示将与绿城、证大一起提起上诉。

  昨天下午,二审案件中的原告方分别为SOHO中国的子公司——上海长烨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长昇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告方为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三方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复星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展开辩论。SOHO中国在庭审中指责复星,在与证大、绿城商谈收购合资公司50%股权的过程中始终拖延,谈判了近9个月,还向SOHO提出5亿元的赔偿要求。而且,尽管事先就转让海之门50%股权发送了两封函给复星,但复星长达16个月没有表示购买,因此签订的三方协议合法有效。

  此次身为被告的复星集团强调,其对外滩地王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客观存在的。对于SOHO的指责,复星表示,SOHO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上述说法,属于恶意引导舆论。事实恰恰相反,早在证大对出售合资公司股权召开董事会时,复星作为证大的股东,其所委派的董事就已经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合资公司股权,并表示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且,复星随后又通过声明、律师函以及原审开庭时多次要求同等条件购买。如果原审各被告的交易结构被支持,合资公司的合法性将被彻底破坏,公司法的优先购买权将名存实亡,对地块建设也不利。

  针对SOHO提出对证大、绿城的财务状况问题的质疑,复星认为,SOHO中国根本无须担心,因为从原审到现在,复星已表示愿意按照原审各被告之间的交易价格和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愿意购买合资公司股权。

  昨天的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双方均没有提交新的证据。庭审结束前,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原告SOHO表示愿意调解,但复星则拒绝调解。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据了解,尽管诉讼仍在“拉锯”,但众人瞩目的外滩金融中心工程进展顺利。近日,该项目地下结构工程已经完工,全面转入地上作业。预计在2015年,上海外滩将崛起高达180米的双子塔楼,勾画出外滩新的“天际线”。(记者 宋宁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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