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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上网公布 山东法院划定司法公开线路图

2013年09月29日 21: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青州9月29日电 (梁犇)“从10月份开始,对于依法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省法院要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布,各中级法院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要于今年年底前全部上网,基层法院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也要在互联网公布。”29日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在青州市召开的全省法院司法公开现场推进会中作上述表述。

  记者在青州市人民法院信息指挥中心看到,依托信息化审判管理平台,青州法院将案件全部过程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并及时传送至查询终端,实现了案件信息短信自动告知、庭审网上直播、当事人对案卷材料的同步共享。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公开,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司法公开“线路图”。

  白泉民强调,山东全省法院要更新司法公开理念,努力做到由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由内部公开向外部公开、由选择公开向全面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质公开的转变。要以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为抓手,努力打造实时互动的信息化载体,让当事人和公众更加及时、全面、便捷地了解审判执行信息。在推进司法公开的同时,应把握司法公开的范围和限度。要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处理好司法公开与保守秘密、保护隐私和司法宣传的关系,注重保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等不适宜网上公开的信息。

  司法公开是一个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需要,在谈到对法院司法公开价值的理解时,参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贺小荣表示,通过司法公开可以挤压司法权利寻租的空间,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制度,对于打造一支职业化的法官队伍至关重要。同时,司法公开也是教育民众,打造诚信社会的需要,对于不守信用的“老赖”就应该加大曝光力度。

  “尚未建立门户网站的法院,要在2014年5月1日前建成;尚未开通官方微博的,要在2013年年底前开通。”白泉民说,各级法院要落实庭审旁听、庭审直播、公开听证、人民陪审员、民意沟通“五项制度”,做到重点突破、全面推进;要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形成全省三级法院“互联互通、全面共享、一体运作”的信息化新格局;要加强司法公开的规划部署,设定任务表和“路线图”。

  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青州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侯建军、李方民分别主持了会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关升英传达了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国庆宣读《关于确定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决定》,济南中院等17个中基层法院被确立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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