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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万斤私宰肉进市场 南昌公布一起私宰大案(图)

2013年09月30日 10:30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黑窝点内部

  地下生猪屠宰窝点是当前病死、毒死、死因不明以及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流入市场的一个重要通道。9月29日,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通报称,该局刑侦大队查处了今年以来一每天“产量”万余斤的特大地下生猪私宰黑窝点,一主犯被刑事拘留。记者获悉,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5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以来,南昌市首次公布非法屠宰入刑的案例。

  大型黑屠宰点“身藏”简易工棚

  7月中旬,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接到犯罪线索,南昌市七里村靠近富大有堤旁有一地下生猪屠宰黑窝点。接报后,该分局组成专案组,对线索开展全面核查。专案组通过一个月的侦查发现,该地下生猪屠宰黑窝点位于富大有路江纺取水站对面路基下一废旧砂石场内,是一个搭建的简易工棚。

  “侦查人员发现,工棚里面污水横流,废弃建筑材料、猪粪便和内脏混合在一起,臭味刺鼻,卫生环境十分恶劣。”民警说,该窝点每日从事私宰人员多达五六十人,分别负责运输、宰杀、销售、记账、放风等活动,每日屠宰量多达上百头。

  民警当场抓获涉案人员60余名

  “调查中,我们得知这是一个涉案金额巨大的黑窝点,大量未经检疫的猪肉经由此处流入南昌的猪肉市场,给食品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民警说,掌握充分证据后,鉴于该窝点人数众多,情况复杂,且人员均随身带有屠宰刀具,抓捕工作危险性大的特点,南昌市公安局抽调50名特警,配合打击行动。

  8月12日,专项行动小组130余人一举捣毁了该生猪私宰黑窝点,当场抓获记账、屠宰、销售等涉案人员60多名,扣押待宰生猪46头及已宰杀生猪14头、半边猪29片,共计一万五千多斤,查扣了记账本及大量的屠宰工具。9月17日,该非法屠宰窝点老板李某某被抓获归案,之后被刑事拘留。

  每天万余斤私宰猪肉流入南昌市场

  经审,该黑窝点系以李某某、熊某某(在逃)为首。2011年,两人未向政府申请办理生猪定点屠宰的法律手续,每人出资5万元,在南昌市东湖区七里村原塘山镇砂石场内私设屠宰点。

  两名嫌疑人从新建县、扬子洲等地采购生猪,并雇佣了一些记账、屠宰人员等,专门从事生猪收购、屠宰和猪肉销售等非法经营活动。该私宰黑窝点每天凌晨3时许开工私宰,环境卫生差,生猪从不检验检疫,所屠宰的猪肉,主要流向南昌市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两个人以前都是农民,最早开设窝点时,先是做熟人生意。”民警说,由于黑窝点售肉价低于市场价,慢慢地“生意”越做越大。“经我们调查,窝点被查处前,每斤肉出售价格在10元左右。”民警说,从2011年开始,该窝点就一直出售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查获的黑窝点账本经司法技术鉴定,每天该窝点都出售一万五千斤左右的猪肉。今年1月至8月,该屠宰点猪肉销售金额为两千多万元。

  非法屠宰情节严重依刑法定罪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5月发布了《解释》,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治力度,用了专门的条款依法惩治非法从事生猪屠宰、经营行为。“《解释》明确了非法屠宰归为非法经营罪,我们打击对象面更广了。”民警说,以往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般是对非法屠宰点的老板进行处理,《解释》发布后,凡是参与人员,都将受到相应的打击。

  此外,以往打击非法屠宰点,由商务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进行打击,《解释》发布后,公安机关可直接对非法屠宰点进行打击。“现在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介入查处黑屠宰点。”江西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查处非法屠宰点后,一般是没收屠宰工具及罚款。

  目前,东湖公安分局根据涉案人员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依法对该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团伙成员采取了相应的强制措施,对其他情节轻微,达不到立案标准的人员教育后释放。(江南都市报 文/图 王涵仪 记者张凯)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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