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不和 儿媳偷婆婆金钱项链被判缓刑一年
2013年10月10日 17:05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盗窃他人财物,要受法律制裁,盗窃家庭成员的财物,同样难逃法网。巢湖一名90后女子,因盗窃自己婆婆的金钱和项链,被法院判刑。
小丁(化名)今年22岁,巢湖人。小丁住处与婆婆家相邻,但与婆家多次产生矛盾。今年4月8日,小丁拿着婆家的钥匙,来到婆婆家,用钥匙打开房门,盗走婆婆放在卧室柜子上的2300元现金和一条18.4克的金项链。经鉴定,这条项链价值7268元。
婆婆回来发现东西不见后报警,小丁很快被抓获。案发后,婆婆也表示,不需要小丁赔偿。虽然是盗窃自己婆家的东西,但也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河区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小丁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小丁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态度好,盗窃的也是家庭成员的财物,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小丁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陈永骜 张兰 记者 刘晓平)
【编辑:白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