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警方“线人”入戏太深 冒充民警收取“平事”费

2013年10月11日 10:06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9月24日、9月29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招摇撞骗案,被告人潘某于2013年3月7日晚,在燎原路某宾馆,以冒充人民警察进行检查的方式,将2名被害人强行带离宾馆,并以交钱放人为由骗取人民币5000元。

  1个刑侦队工作牌、3副手铐、1套警用训练服、一辆“桂O”公安专用车牌的面包车,当一个有这样装备的人出现在我们面前,普通人都会认为这应该是一个警察,而这些装备都属于潘某。

  潘某是来宾市人,曾经犯过事,进过2次监狱,一直没有固定工作,近两年靠给公安提供破案线索,协助办案赚一些劳务费,就是所谓的“线人”。但是这个线人似乎有点入戏太深,把自己真当成办案警察了,假工作牌,假公安车牌,借来的警用训练服,全副武装了自己。

  2013年3月7日晚,潘某收到信息,怀疑燎原路某宾馆里有人吸毒,于是其和另两名朋友来到宾馆,向服务员出示了假工作牌,自称是公安人员,叫服务员打开房间进行检查。在两名被害人的房间里,潘某发现了毒品,于是其要求两人验尿,但是遭到拒绝,潘某便把两人一个绑一个铐用面包车拉到了戒毒所再次要求二人验尿,但两人还是没有配合。此时被害人因害怕被带去强制戒毒,就向潘某提出是否可以罚点钱就放了他们二人,最后潘某以5000元两人的价格同意了对方的要求。被害人用潘某的手机向朋友筹钱,并把钱拿到延安大酒店交给在那里等待的潘某的另一个朋友。但是在潘某的朋友收到钱后,潘某并没有把两人放了,而是往大桥派出所带去。被害人打电话告知其朋友他们被带至大桥派出所后,对方便向天马刑侦大队报了警,刑侦队民警立即打电话通知大桥派出所值班民警将潘某控制并抓获归案。

  潘某在法庭上辩称其是公安特情人员的情况,请求酌情对其从轻处理。而且其平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抓获罪犯,有立功表现。公诉机关则认为无论被告人是否是特情人员,其都不能通过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并没有权利将被害人用手铐铐起来并带到戒毒所,后通过朋友接受被害人给的5000元钱,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潘某案发前曾多次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帮助公安机关破获案件,但归案后没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等行为,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最后,鱼峰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潘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潘某自称本意是想协助公安侦破案件,哪知因一时贪念,再次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李丽)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