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石屏一医院两任院长前腐后继 分别获有期徒刑
2013年10月11日 10:08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红河州检察机关加大了对医疗领域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法院则推进审判进度,先后将石屏县人民医院前后两任院长判处有期徒刑。
8月28日,石屏县人民医院前两任院长朱六四、李晓奇因涉嫌受贿罪同日在石屏县人民法院受审。朱六四长期任职石屏县人民医院院长,之后是李晓奇接任。9月6日,石屏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朱六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李晓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首席记者 任锐刚 通讯员 陆加才 盘青)
【编辑:朱峰】